国家标准计划《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导则 霾》由 TC347(全国卫星气象与空间天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气象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卫星气象中心 。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本标准起草的目的是规范霾监测过程,合理应用卫星各类遥感产品,提取业务服务有效信息。
规范霾监测信息提取工作。
标准的实施将助力霾监测信息的有效获取,提高信息在服务服务领域应用的采信度。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监测霾所采用的卫星数据、监测内容、监测方法、以及监测服务产品制作的流程。本标准适用于利用卫星遥感技术监测霾的业务、服务和科学研究等。 主要技术内容:采用卫星观测RGB自然色遥感影像图、气溶胶光学厚度产品(气溶胶光学厚度和?ngstr?m指数参数)、吸收性气溶胶指数产品综合应用作为霾监测业务产品,卫星火点监测产品、NDVI产品和地表分类产品作为辅助信息参与监测信息提取;地基观测能见度、相对湿度和PM2.5质量浓度、以及气象模式数据作为辅助数据参与卫星AOD参数反演近地面能见度和PM2.5质量浓度格点数据的反演计算。本标准中卫星观测各级、多类型产品,以及地基监测和气象模式数据将有效综合利用,实现 “霾分布和霾强度分布信息,形成霾的气溶胶特性信息,相关统计信息” 提取。
计划项目编号QX/T-2015-16“卫星遥感霾监测等级划分规范”,修改为“卫星遥感霾监测技术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