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氰化物安全管理规范》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288SC3(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河北诚信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300 危险品防护 |
氰化钠、氰化钾等氰化物
本规范规定了氰化物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以及生产使用安全、储存安全、运输安全、管道输送、产品安全与危害告知、职业卫生、监测与事故应急处理方面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从事氰化物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单位(以下简称氰化物单位)的安全管理。
本规范规定了氰化物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以及生产使用安全、储存安全、运输安全、管道输送、产品安全与危害告知、职业卫生、监测与事故应急处理方面的要求。本规范适用于从事氰化物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单位(以下简称氰化物单位)的安全管理。
强制理由:与生产、储存、运输安全息息相关,通过强制的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可以切实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轻公众对于氰化物的恐惧心理,促进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绿色发展。
采纳了国际《氰化物管理规范》,国内GB_Z 24783-2009氰化钠安全规程、GB 19268-2003固体氰化物包装、HG_T 4333.1-2012氰化物泄漏的处理处置方法 第1部分氰化钠、YS_T 3017-2012黄金工业用固体氰化钠安全管理技术规范等标准或文件的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