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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气候季节划分》由 TC540(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气象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气候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1097-T-416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3-28
申报日期
2017-09-28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1-03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1-18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60
07 数学、自然科学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归口单位
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气象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气候季节对各行业以及人们生活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对气候变化影响的日益凸显,对何时进入某一季节以及各季节出现的早晚、长短等往往会引发广泛关注。

气候的长期变化以及年际间的波动,往往造成某一季节出现早晚的年际差异,季节早晚的异常对农业、能源、社会经济等都会产生影响,因此,对季节早晚异常的科学评估也尤为重要。

目前,气象上常以固定时段作为某一季节,如3-5月为春季、6-8月为夏季等,但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差异很大,以统一的时间段界定同一个季节显然不尽合理,而利用物候、天文等方法划分季节不便于业务操作。

此外,各地采用不同的季节划分方法,其结果不一致,还使得全国在空间上不可比。

为此,制定和实施气候季节划分标准,可以规范全国相关的业务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标准将规定气候季节的划分指标、常年和当年气候季节的界定方法以及气候季节早晚和长短等级的划分,适用于全国气象部门的气候季节监测、评价、预测与服务,也适用于其他部门和领域的相关业务和研究。 主要技术内容:梳理并参考全国现有业务中季节划分的技术和方法,建立各季节温度指标,以日平均气温或滑动平均气温作为判断气候季节的基础序列,分别制定常年气候季节和当年气候季节的划分方法;考虑到我国各地气候差异,分别制定不同气候季节特征区域各季节的划分方法;制定各季节早晚和季节长短等级划分方法。

行地标转化

QX/T 152-2012《气候季节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