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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重要产品追溯 追溯体系设计通则》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3617-T-42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8-01-09
公示开始日期
2017-11-21
公示截止日期
2017-12-05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20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20 术语学(原则和协调配合)
归口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执行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主管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重要产品追溯是要建立从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全程监管机制、社会共治的可追溯体系,各类企业面临着大量的追踪和溯源需求。

然而,我国国内各地区已有的追溯体系多种多样,追溯体系的建立原则也没有统一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提到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应互联互通、协调一致。

要保证重要产品追溯客观、有效、真实地记录和保存追溯信息,实现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就需要因此制定《产品追溯 追溯体系设计通则》来解决以上问题。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设计和实施重要产品链可追溯体系的原则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重要产品链中任一阶段的可追溯体系的实施。本标准不适用于除烟花爆竹外的消费品追溯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