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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化妆品中二乙二醇单乙醚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由 TC257(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57SC2(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妆品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0978-T-607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3-28
申报日期
2017-06-27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1-03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1-18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71.100.70
71 化工技术
71.100 化工产品
71.100.70 美容品、化妆品
归口单位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妆品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化妆品

目的意义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化妆品已成为许多人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

我国已成为化妆品生产和销售大国,全国化妆品生产企业达3000多家,化妆品品种25000余种。

国内化妆品市场规模由 2011年 2051.87 亿元增长至 2014 年的 3180.3 亿元,预计未来三年国内化妆品市场规模将保持约每年 12.3%的增长率。

化妆品行业也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

在化妆品日益为广大消费者所使用的同时,化妆品作为日常用品,会长时间停留在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部位,其安全性越来越受到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经前期调研,二乙二醇单乙醚常用于喷发胶产品和用作植物提取物溶剂,目前至少有6家生产商销售该原料,30多种该物质的混合物在售。

因具有对生殖系统产生危害的风险,欧盟于2016年3月最新发布的法规规定(COMMISSION REGULATION (EC)2016/314),正式将二乙二醇单乙醚列为化妆品中限用物质,限量如下:氧化性染发产品中7%、非氧化性染发产品中5%、染发产品以外的非驻留类产品10%、其他非喷雾化妆品2.6%、喷雾产品(香料、止汗剂、除臭产品)中2.6%;且二乙二醇单乙醚中乙二醇杂质含量不得超过0.1%,在眼部产品和口腔产品中禁止使用。

我国的化妆品相关法律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参考借鉴了欧盟化妆品法律法规,例如我国《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分别参照了欧盟化妆品指令(76/768/EEC)和欧盟化妆品法规(EC 1223/2009)。

我国和欧盟的化妆品法律法规都在持续更新修订中,2017年6月15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了《关于征集2017年度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修订建议的通知》(http://www.nifdc.org.cn/CL0870/9435.html)。

鉴于欧盟的最新法律规定,亟需开展方法开发储备研究和标准制定以应对我国法规的变化。

开发化妆品中二乙二醇单乙醚的测定有利于破除贸易技术壁垒,保障出口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企业及消费者切身利益;同时完善我国化妆品检测标准体系内容。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化妆品二乙二醇单乙醚的测定。 主要技术内容:不同形态的化妆品样品采用适用的前处理方法对被测物进行提取和净化,经气相色谱-质谱测定,外标法定量。通过协同实验验证方法的准确性和适用性,建立化妆品中二乙二醇单乙醚的检测方法。 预研情况:该标准前期已完成化妆品样品前处理条件及仪器分析条件的摸索和优化,标准曲线的绘制,检出限、定量限、回收率和精密度的测定等工作,后期工作需要对所开发方法进行实验室间的比对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