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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焦化安全规程》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288SC8(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冶金有色安全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河钢集团有限公司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3392-Q-450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8-01-09
公示开始日期
2017-11-24
公示截止日期
2017-12-02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1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提出部门
应急管理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冶金有色安全分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焦化企业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危险物质较多,原材料有煤、高炉煤气、浓酸、浓碱等,中间产物有荒煤气、硫化氢、氰化氢等,产品有焦炉煤气、煤焦油、苯、酚、萘、蒽等烃类有机物,大多为易燃、易爆、易中毒的物质,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等安全事故。

焦化生产工艺复杂,操作环境恶劣,存在着高温、粉尘等多种有害因素,极易损害职工的身体健康。

08版《焦化安全规程》的颁布实施对保障职工安全健康,促进焦化企业安全生产发挥了应有作用。

近些年来,一方面随着煤焦化生产技术的迅速发展,如煤调湿技术、上升管余热利用技术、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技术等,迫切需要对原规程进行补充、完善。

另一方面,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等引用标准的修订,《焦炉煤气制甲醇工程技术规范》(已完成送审稿)、《干法熄焦安全规程》(已完成送审稿)等标准的制定,《焦化安全规程》中部分相应条款也需要同步修订,以期指导我国焦化行业在新的发展机遇期,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遏制重特大及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型焦化厂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与验收,以及现有设施的生产、维护、检修和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厂址、厂区和厂房,消防设施,电气仪表设施,化工装置,备煤,炼焦,煤气净化,粗苯加工,焦油加工,油品、酸、碱装卸与运输以及检修和职业卫生等内容。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标准主要规定了焦化企业厂址、厂区和厂房,消防设施,电气仪表设施,化工装置,备煤,炼焦,煤气净化,粗苯加工,焦油加工,油品、酸、碱装卸与运输以及检修和职业卫生等内容。适用于各类型焦化厂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与验收,以及现有设施的生产、维护、检修和管理。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国家标准。

强制理由:焦化企业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危险物质较多,原材料有煤、高炉煤气、浓酸、浓碱等,中间产物有荒煤气、硫化氢、氰化氢等,产品有焦炉煤气、煤焦油、苯、酚、萘、蒽等危险化学品,大多为易燃、易爆、易中毒的物质,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等安全事故。焦化生产工艺复杂,操作环境恶劣,存在着高温、粉尘等多种有害因素,极易损害职工的身体健康。 标准的修订,主要是针对焦化企业工艺、技术的新发展,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做出针对性的修改。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国家、行业安全标准,凡涉及焦化生产、设计、工程改扩建(含检维修)应遵照本标准;本规程涉及电气、运输、危险化学品等事项,应遵照相关法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