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项目《焦化安全规程》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288SC8(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冶金有色安全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河钢集团有限公司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20173392-Q-450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2018-01-09
公示开始日期
2017-11-24
公示截止日期
2017-12-02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1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提出部门
应急管理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冶金有色安全分会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型焦化厂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与验收,以及现有设施的生产、维护、检修和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厂址、厂区和厂房,消防设施,电气仪表设施,化工装置,备煤,炼焦,煤气净化,粗苯加工,焦油加工,油品、酸、碱装卸与运输以及检修和职业卫生等内容。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标准主要规定了焦化企业厂址、厂区和厂房,消防设施,电气仪表设施,化工装置,备煤,炼焦,煤气净化,粗苯加工,焦油加工,油品、酸、碱装卸与运输以及检修和职业卫生等内容。适用于各类型焦化厂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与验收,以及现有设施的生产、维护、检修和管理。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国家标准。

强制理由:焦化企业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危险物质较多,原材料有煤、高炉煤气、浓酸、浓碱等,中间产物有荒煤气、硫化氢、氰化氢等,产品有焦炉煤气、煤焦油、苯、酚、萘、蒽等危险化学品,大多为易燃、易爆、易中毒的物质,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等安全事故。焦化生产工艺复杂,操作环境恶劣,存在着高温、粉尘等多种有害因素,极易损害职工的身体健康。 标准的修订,主要是针对焦化企业工艺、技术的新发展,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做出针对性的修改。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国家、行业安全标准,凡涉及焦化生产、设计、工程改扩建(含检维修)应遵照本标准;本规程涉及电气、运输、危险化学品等事项,应遵照相关法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