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电子商务中药产品可追溯性评价准则》由 TC267(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等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120 质量 |
| 03.120.20 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
制定电子商务中药产品可追溯性评价准则,为电商企业提供中药产品可追溯性评价指导,提升电子商务中药产品的可追溯能力,为推广实施电子商务领域中药产品可追溯认证奠定基础,加强电子商务中药产品追溯监管工作。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中药产品可追溯性评价的一般原则与要求。适用于相关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中药产品可追溯管理或评价审核与实施。 主要技术内容: 电子商务中药产品可追溯评价原则,包括:中药产品电商企业内部追溯管理能力要求、产品外部追溯链条管理要求、产品追溯信息记录要求及产品追溯信息在电商平台展示要求。
2016YFF0202500《电子商务信息共享及交易保障共性技术标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