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冻虾仁》由 TC156(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56SC3(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产品加工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
| 67 食品技术 |
| 67.120 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 |
| 67.120.30 鱼和水产品 |
本标准修改采用其他国际标准:CODEX STAN 92-1981。
采标中文名称:速冻虾或对虾。
本标准适用于以对虾科、长额虾科、褐虾科、长臂虾科等为原料,经拣选、清洗、去头、去壳或部分去壳、冷冻等工艺得到的冻生虾仁或冻熟虾仁,不适用于经调味或其他进一步加工得到的产品。以其他品种虾为原料加工的冻虾仁也可参照执行。本标准规定了冻虾仁产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为加快冻虾仁加工行业的发展,提高产品质量和国际竞争力,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冻虾仁的加工要求、试验方法、标签、标识等规定参考了CODEX STAN 92-1981。根据冻虾仁加工工艺与产品品质的关系,确立感官要求和理化指标,并满足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污染物、食品添加剂等指标参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相关的标准内容中,将采用的国际标准尽量体现我国现有的标准情况,如饮用水卫生标准及相关的检验方法标准,便于标准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