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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智能工厂建设导则 第1部分: 物理工厂智能化系统》由 339-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要起草单位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青岛海尔工业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宁夏力成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3804-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01-09
申报日期
2017-08-16
公示开始日期
2017-11-21
公示截止日期
2017-12-05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25.040.01;25.040.40;35.240.01;35.240.50
25 机械制造
25.040 工业自动化系统
25.040.01 工业自动化系统综合
25.040.40 工业过程的测量和控制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35.240.01 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35.240.50 信息技术在工业中的应用
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物理工厂智能化系统是智能工厂的基础,为智能制造活动的数据采集、传输、处理、保存、应用提供了保障,同时也为企业的运营管理活动提供有力手段。

本项目研究成果有利于提升智能工厂的建设水平,加快推进智能制造的发展。

1、制定智能工厂建设国家标准并积极争取主导该领域的国际标准,是我国争夺国际市场话语权的重要手段。

2、《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5年版)“关键技术”中包含智能工厂建设规划标准(见 “三、建设内容(二)关键技术标准2.智能工厂标准”)。

3、有利于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

4、有助于智能工厂建设行业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物理工厂智能化系统支持企业内外部信息互联,满足企业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现场数据采集、设备远程控制等要求。物理工厂智能化系统建设标准规范建设与企业运营方式和生产工艺相匹配的物理工厂智能化系统。 物理工厂智能化系统可分为研发设计信息化系统、设备设施智能化系统、生产过程智能化系统、安全生产智能化系统、信息基础设施、管理与集成系统,共计六大系统。各系统中又分为若干子系统,各子系统相互配合,共同实现物理工厂智能化系统各项功能。 物理工厂智能化系统建设要求包括系统架构、系统配置要求、规定智能化各子系统共性建设要求。 (1)系统架构 智能化系统架构应满足产品设计、仿真、制造、检测、物流等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智能化要求。 通过分析、抽象、归类,将物理工厂智能化系统分为与产品研发技术创新有关的研发设计智能化系统,与生产设备装置有关设备设施智能化系统,与生产排产数据控制有关的生产过程智能化系统,与生产安全有关的生产安全管理智能化系统,与企业管理和数据集成有关的管理与集成智能化系统,支持以上各系统运行的信息化基础设施系统。 信息基础设施是工厂智能化基础,研发设计、设备设施、生产过程、安全生产智能化系统是工厂智能化手段,信息与集成信息化是工厂智能化目标,以期通过三个层级的智能化系统打造,最终支撑智能制造。 (2)系统配置要求 物理工厂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系统配置分项应分别以研发设计、设备设施、生产过程、安全生产、信息基础设施、管理与集成等方面智能系统为系统配置要求展开。 (3)共性建设要求 共性建设要求对各子系统在不同应用环境下的共性要求做出定义。共性要求是各子系统的最基本的、最核心的建设要求。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智能工厂建设导则标准研究和试验验证平台》 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定、修订项目合同2012-1-32 《制造工业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应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