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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液化天然气燃料水上加注设施作业安全规程》由 348(交通运输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海事局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4028-Q-348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01-09
申报日期
2017-06-30
公示开始日期
2017-10-19
公示截止日期
2017-11-02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220.4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220 运输
03.220.40 水路运输
提出部门
交通运输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受制于行业、技术标准缺失以及加气设施的不完善,LNG动力船舶一直未得到大规模商业化发展。

LNG作为船舶运输动力目前面临的主要挑战是配套的LNG基础设施还不完善,存在加气难的问题。

对于水上加注设施特别是趸船式加注站的作业安全规程,国内没有专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可以借鉴,制定我国统一的船舶LNG加注站作业安全规程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迫在眉睫。

如果船舶LNG加注站作业安全规程的技术标准或规范不出台,船舶LNG加注站建设和沿海、内河船舶使用LNG动力燃料的推广则无法实现。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明确水上加注设施作业安全的基本规定。包括加注船和受注船的要求、设备、人员、培训、明火禁止、通信设备、气候条件、安全设备、热工作业等。 2、明确水上加注设施的补给作业要求。 3、明确水上加注设施的加注作业要求。 4、明确水上加注设施的设备维护与检修。 5、明确水上加注设施的应急操作。 6、明确水上加注设施的安全管理。

涉及的产品清单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液化天然气燃料水上加注设施作业涉及安全与防污染,是重要的技术要求,因此建议全部技术内容都需要强制。

强制理由:相较传统的燃油LNG是安全风险较大的燃料,加注设施是一种适用于该类水域上航行的LNG动力船实施燃料补给的工作船,LNG控制系统(控制系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是向受注船加注LNG及接受外来气源向储罐补充LNG的专用控制设备。水上加注设施的作业安全和其作业规程是否科学合理密不可分,如无强制性标准,可能造成作业安全风险。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其中涉及的法律有趸船的建造检验、加注站的设立、通航安全、水上水下作业建站施工、危化品管理、加/受液作业、停、靠泊管理、水上应急响应、防污染管理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