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液化天然气燃料水上加注设施作业安全规程》由 348(交通运输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海事局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220 运输 |
| 03.220.40 水路运输 |
无
1、明确水上加注设施作业安全的基本规定。包括加注船和受注船的要求、设备、人员、培训、明火禁止、通信设备、气候条件、安全设备、热工作业等。 2、明确水上加注设施的补给作业要求。 3、明确水上加注设施的加注作业要求。 4、明确水上加注设施的设备维护与检修。 5、明确水上加注设施的应急操作。 6、明确水上加注设施的安全管理。
液化天然气燃料水上加注设施作业涉及安全与防污染,是重要的技术要求,因此建议全部技术内容都需要强制。
强制理由:相较传统的燃油LNG是安全风险较大的燃料,加注设施是一种适用于该类水域上航行的LNG动力船实施燃料补给的工作船,LNG控制系统(控制系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是向受注船加注LNG及接受外来气源向储罐补充LNG的专用控制设备。水上加注设施的作业安全和其作业规程是否科学合理密不可分,如无强制性标准,可能造成作业安全风险。
其中涉及的法律有趸船的建造检验、加注站的设立、通航安全、水上水下作业建站施工、危化品管理、加/受液作业、停、靠泊管理、水上应急响应、防污染管理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