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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中小微企业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业务管理规范》由 TC83(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2071-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10-16
申报日期
2017-09-19
公示开始日期
2018-05-09
公示截止日期
2018-05-24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00.01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00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
03.100.01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小微企业有机会参与到国际贸易中来,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跨境电商面临着通关障碍、高额税收、昂贵物流、信息不互通等众多难题。

报关行、货物代理服务商、物流服务商等服务商可为中小微企业跨境电商提供某方面单一的代理服务,但仍无法解决通关效率低下和退税周期长等问题。

中小微企业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主体可通过其良好的资质等级获得更多的通关便利政策,为中小微企业跨境电商提供基础的通关(报关及报检)、结汇、退(征)税等进出口专业政务服务,以及物流、融资等商务增值服务。

先进的服务经验、前沿的互联网技术与成熟的信用保障体系,使得中小微企业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主体成为了帮助中小微企业实现贸易便利化的推动力量,搭建了中小微企业、个体商户、消费者等与单一窗口和相关监管部门之间的桥梁。

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将中小微企业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外贸综合服务)作为国家重点培育的三大外贸发展新业态之一,对促进我国中小微企业发展、拉动出口贸易、缓解就业压力、推动经济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国内已有多个城市建立了中小微企业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

然而,中小微企业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主体作为新兴的跨境电商形态,其业务范围和管理职责尚未有清晰的界定和参考,急需标准进行规范管理,为中小企业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服务,以促进中小微企业跨境电商综合服务的生态良性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中小微企业跨境电商综合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主体及服务范围、管理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