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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智能制造 射频识别系统 通用技术要求》由 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中电华大电子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爱康普科技(大连)有限公司北京睿芯联科(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大学海尔集团无锡物联网产业研究院上海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4721-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12-29
申报日期
2017-09-22
公示开始日期
2018-07-26
公示截止日期
2018-08-10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11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110 网络
归口单位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信息化、自动化、网络化、智能化、柔性化已成为现代制造企业的鲜明特征。

随着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普及和发展,特别是互联网技术解决了信息共享、信息传输的标准问题和成本问题,使得信息更广泛地成为控制、决策的依据和基础。

射频识别技术应用于智能制造,弥补了企业资源计划和控制层存在信息管理的断层和信息反馈延迟,实现了车间生产数据的传递通畅,可以使生产准备时间和生产周期大大缩短、产品质量提高、车间资源得以更有效的利用、车间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快速提升、在制品追溯速度和准确性大幅度提高以及工时管理将更加科学合理。

但由于智能制造生产过程的特殊性,应用场景复杂,缺乏相应的标准、规范以及与工业生产相关的技术支撑,RFID技术又面临着生产制造环境中的仪器设备的干扰辐射、金属环境的屏蔽因素、流水线上生产速度等影响,针对智能制造生产管理提出RFID系统通用技术要求成为首要任务。

提出应用于智能制造的RFID系统通用技术要求,可以实现零部件管理的自动化,准确、迅捷实现生产现场的管理和监控,提升生产过程管理与控制水平,有效地跟踪、管理和控制生产所需的包括物料、设备、人员在内的所有工厂资源;与上层管理系统结合,可合理地调度、管理这些资源,提高制造竞争力,改善生产组织、缩短生产周期、减少在制品数量,提高产品的质量和降低人力资源消耗。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规定了用于智能制造的RFID系统通用技术要求,包括RFID系统的组成,用于数据采集的标签工作频率、存储容量、擦写次数、分区管理、环境适应性等要求等;读写器工作频率、电源适应能力、脱机工作能力、通信接口、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性、电气安全性、可靠性要求等功能与性能要求。适用于工业生产管理RFID系统的设计、开发、应用。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智能制造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标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