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重要产品追溯 产品追溯系统基本要求》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35.240.99 信息技术在其他领域中的应用 |
推进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是惠民生、促消费、稳增长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提高供应链效率和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推动流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构建信息化监测监管体系、营造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为进一步加快建设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按照《“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及《国内贸易流通“十三五”发展规划》(商建发〔2016〕430号)要求,本着开放共享和以企业为主体的原则,从管理和技术两方面对各类型企业追溯系统的建设提出指导性要求,便于追溯系统上下游对接,以及与管理平台的互联互通,特撰写重要产品追溯系统基本要求。
产品追溯系统基本要求,主要规定了七大类重要产品追溯体系过程中对各追溯系统的基本要求,以及在基础管理、追溯管理、流程管理、数据采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对重要产品追溯系统的设计、开发、实施、对接、维护。本标准不适用于除烟花爆竹外的消费品追溯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