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冶金产品化学分析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通则》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2(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钢铁研究总院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
77 冶金 |
77.080 黑色金属 |
原子吸收光谱法作为分析化学领域应用最为广泛的定量分析方 法之一,用于冶金材料的分析已有30多年的历史。
原子吸收光谱分析(AAS)具有灵敏度高、选择性好,操作快速、简便,准确度高、仪器成本低等特点,被广泛地应用于金属元素的定量分析中,适用于测定易原子化的元素,对大多数元素有较高的灵敏度和检测限,且重现性好,易于操作。
近10年来,随着原子吸收仪器的改进,已出现连续光源原子吸收光谱仪,可进行多元素同时测定,从而实现了原子吸收光谱仪的全面突破这项技术。
各以其厂商努力提高仪器性能、增加仪器的功能、扩大仪器的应用范围,在一起结构、软件、配件等方面不断改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①空心阴极灯放置位置;②光束传导系统;③燃烧器结构;④可调式喷雾器等。
本通则实施至今已有30年,对冶金产品的化学分析要求以及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的技术水平等方面都有很大的提高,本标准未能涵盖这些内容。
为了能够更准确地指导和规范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在冶金产品方面的应用,亟须对本方法通则进行更新修订。
本通则适用于冶金产品的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分析。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原理、试剂与材料、仪器、测量、标准溶液的配制、仪器的准备工作及仪器性能的判断和要求、定量分析方法、实验室条件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本标准与GB 7728-87主要差异如下: ——增加了前言部分 ——增加了4 试剂和材料 ——增加了5 仪器 ——增加了6 测定 ——修订了9.3标准加入法(1987版的7.3) ——补充了安全有关内容(原标准中4安全注意事项,本版的10 仪器实验室的条件和安全)。 ——增加了附录A和附录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