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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智能制造 工业云服务 能力测评规范》由 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智能云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照排有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数码大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信息化工程研究院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易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3191-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9-10-24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1-03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1-18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100.05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100 开放系统互连(OSI)
35.100.05 多层应用
归口单位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明确提出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推动“中国制造+互联网”取得实质性突破,发展面向制造业的信息技术服务,构筑核心工业软硬件、工业云、智能服务平台等制造新基础,大力推广智能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新业态、新模式。

对于工业企业来说,工业云在提高工业企业的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方面有着诸多优势,对产业发展至关重要。

针对工业云服务平台的构建和实施,国标委已通过《信息技术 工业云服务 能力总体要求》标准的立项,该标准规范了不同水平的工业云服务业务能力需要达到的要求,规范了业务能力规划、建设、发布、评估等环节的要求。

但是在实际的应用环节中,会面临以下问题: ? 工业云服务各参与方对不同类型的业务能力以及业务能力的整个生命周期的测评内容规范问题; ? 第三方机构对于工业云服务提供者的测评没有统一标准; ? 在工业云服务业务能力测评过程中操作不规范,导致得不到正确的测评结果。

因此,亟需建立对不同类型的业务能力以及业务能力的整个生命周期的测评规范标准。

通过建立工业云服务能力的测评规范,可以指导工业云业务能力的测评。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提出了工业云服务业务能力测评框架,规定了工业云服务业务能力测评的基本原则,给出了工业云服务业务能力在不同生命周期及各个业务能力的测评内容,规范了工业云服务业务能力的测评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工业云服务业务能力的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