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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警用防弹衣》由 312(公安部)提出,委托TC561(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3382-Q-312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3-13
公示开始日期
2018-11-05
公示截止日期
2018-12-04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40.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40 防护设备
13.340.10 防护服装
提出部门
公安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本标准涉及的产品包括各种防护面积与防护级别的硬质警用防弹衣、软质警用防弹衣、防弹衣附件、金属防弹插板、非金属防弹插板等。

目的意义

警用防弹衣作为一种能够有效保护穿着者免受枪弹威胁的防护装具,是广大公安干警在执行反恐处突任务时必备的防护装备。

我国公安系统每年采购的警用防弹衣数量超过十万件,财政支出超亿元。

面对如此之大的市场需求,警用防弹衣产品出现了鱼龙混杂的局面。

为了敦促防弹衣生产企业重视产品的质量管理,提高和发展生产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尽快明确产品的技术指标、制定严格的评判方式已是当务之急。

此外,防护材料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国内外枪械产品也在不断推陈出新。

我国新研制出的以9mm口径为代表的杀伤力较弱的大口径枪械与以5.8mm口径为代表杀伤力强的小口径枪械发展很快,而原主流的7.62mm口径枪械基本已不再发展,且目前由公安机关收缴的非法境外来源枪支也以9mm口径与5.56mm口径居多,但我国尚无针对大口径或小口径的防弹衣分级规定,因此无法有效防护这些枪弹对执勤干警造成的伤害。

本标准将重新梳理现有代表性的枪械威胁,并将其合理分级,推出满足不同防护需求的安全产品。

本标准将在参考国际先进防弹产品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材料技术、枪械技术发展及实际使用需求,在产品的分级、防护性能、适穿性等方面上提出更科学、可靠的指标与评判方式,引导产品的发展趋势,不仅能够为金融安保、海关缉私等有防弹防护需求的领域提供指导,同时将推动警用防弹衣产品走向国际市场。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的范围为警用防弹衣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质量保证规定及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警用防弹衣区别于其他用途防弹衣的分类、一般要求、外观要求、颜色、防弹层保护套材料性能、防护面积、防弹性能、耐浸水性能、环境适应性等要求。

行地标转化

GA 141-2010 警用防弹衣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包括防弹衣的防护等级、防护面积、试验方法等内容。

强制理由: 警用防弹衣能够有效保护执勤干警免受枪弹威胁,是执行反恐处突任务时必备的防护装备,其防护性能、防护面积、环境温度适应性能等均为需严格执行的指标。因此本标准应为强制性标准。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中防弹衣的防弹性能试验方法及弹道极限V50试验方法中测速仪的测试精度与准确度执行GJB 3196-1998《枪弹试验方法》标准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