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警用防弹衣》由 312(公安部)提出,委托TC561(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340 防护设备 |
| 13.340.10 防护服装 |
本标准涉及的产品包括各种防护面积与防护级别的硬质警用防弹衣、软质警用防弹衣、防弹衣附件、金属防弹插板、非金属防弹插板等。
本标准的范围为警用防弹衣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质量保证规定及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警用防弹衣区别于其他用途防弹衣的分类、一般要求、外观要求、颜色、防弹层保护套材料性能、防护面积、防弹性能、耐浸水性能、环境适应性等要求。
GA 141-2010 警用防弹衣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包括防弹衣的防护等级、防护面积、试验方法等内容。
强制理由: 警用防弹衣能够有效保护执勤干警免受枪弹威胁,是执行反恐处突任务时必备的防护装备,其防护性能、防护面积、环境温度适应性能等均为需严格执行的指标。因此本标准应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中防弹衣的防弹性能试验方法及弹道极限V50试验方法中测速仪的测试精度与准确度执行GJB 3196-1998《枪弹试验方法》标准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