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爆炸性环境 第14部分:爆炸性气体环境场所分类》由 TC9(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有限公司 、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 。
29 电气工程 |
29.260 特殊工作条件下用电气设备 |
29.260.20 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079-10-1:2015。
采标中文名称:爆炸性环境 第10-1部分:场所分类 爆炸性气体环境。
目的: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整合精简结论,GB 3836.14-2014《爆炸性环境 第14部分:场所分类 爆炸性气体环境》将整合入新的强制性标准,并转化为推荐性作为强制性标准的技术支撑。
本国标采用国际标准IEC 60079-10-1:2008,当前国际标准为IEC 60079-10-1:2015,与上一版相比有较大变化,技术内容更加先进完善。
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整合精简后续工作需要,为适应产业技术发展需要并与国际先进标准一致,拟采用新版IEC标准对GB 3836.14-2014进行修订。
意义:本标准修订后,将能够更好地配套支撑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技术水平将与国际先进标准水平一致,为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场所的区域划分提供依据,保障危险场所防爆安全,同时也有利于国际间的技术交流。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可能出现可燃性气体、蒸气或薄雾的危险场所分类,作为支撑正确选择和安装这些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的基础。本标准适用于在标准大气条件下,由于出现可燃性气体或蒸气与空气混合可能产生点燃危险的场所,不适用于煤矿瓦斯、火炸药、灾难性事故、医疗室等场所。 主要技术内容:总则;场所分类程序;可燃物质释放;区域类型;区域范围;文件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将标准技术内容重组;引入场所划分的附加方法;修改了场所划分的示例;修改了释放速率的计算公式;增加了根据稀释速率的新评定方法。
本标准不直接涉及具体产品,但与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