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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爆炸性环境 第14部分:爆炸性气体环境场所分类》由 TC9(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有限公司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0620-T-604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3-06
申报日期
2017-07-24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4-01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4-18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260.20
29 电气工程
29.260 特殊工作条件下用电气设备
29.260.20 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归口单位
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079-10-1:2015。

采标中文名称:爆炸性环境 第10-1部分:场所分类 爆炸性气体环境。

目的意义

目的: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整合精简结论,GB 3836.14-2014《爆炸性环境 第14部分:场所分类 爆炸性气体环境》将整合入新的强制性标准,并转化为推荐性作为强制性标准的技术支撑。

本国标采用国际标准IEC 60079-10-1:2008,当前国际标准为IEC 60079-10-1:2015,与上一版相比有较大变化,技术内容更加先进完善。

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整合精简后续工作需要,为适应产业技术发展需要并与国际先进标准一致,拟采用新版IEC标准对GB 3836.14-2014进行修订。

意义:本标准修订后,将能够更好地配套支撑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技术水平将与国际先进标准水平一致,为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场所的区域划分提供依据,保障危险场所防爆安全,同时也有利于国际间的技术交流。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可能出现可燃性气体、蒸气或薄雾的危险场所分类,作为支撑正确选择和安装这些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的基础。本标准适用于在标准大气条件下,由于出现可燃性气体或蒸气与空气混合可能产生点燃危险的场所,不适用于煤矿瓦斯、火炸药、灾难性事故、医疗室等场所。 主要技术内容:总则;场所分类程序;可燃物质释放;区域类型;区域范围;文件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将标准技术内容重组;引入场所划分的附加方法;修改了场所划分的示例;修改了释放速率的计算公式;增加了根据稀释速率的新评定方法。

涉及的产品清单

本标准不直接涉及具体产品,但与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