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实验动物 安乐死指南》由 TC281(全国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科学技术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30 动物饲养和繁殖 |
安乐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动物福利指标。
随着国内同行对实验动物福利水平的重视,安乐死也逐渐受到重视。
在2006年,科技部颁布的《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国科发财字〔2006〕398号)明确指出处死实验动物不使用安死术的单位,将吊销单位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或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但是,如何开展安乐死是执行这个文件的重要议题。
因此,制定安乐死标准指南非常重要。
一是配合科技部国科发财字〔2006〕398号文件执行;二是提高我国实验动物福利水平;三是促进科学研究水平。
实验动物的安乐死是指在不影响动物实验结果的前提下,使实验动物短时间内无痛苦地死亡。
不会由刺激产生的肉体疼痛及由于刺激引起精神上的痛苦、恐怖、不安及抑郁。
在必须杀死动物的时候,应尽可能地采取减少动物苦痛的方法。
动物在供科学研究利用后如陷入不可恢复状态时,研究者应尽可能快地采取动物无苦痛的方法处分动物。
应尽可能地使用能使动物意识丧失不感苦痛的,同时动物的心机能、肺机能是非可逆性停止的化学及物理方法处分动物,这些方法应被社会所承认。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动物安乐死的原则性要求,包括实施安乐死的基本原则、实施背景、仁慈终点、药物选择、常用方法等。适用于实验动物安乐死。 实验动物安乐死方法较多,各种动物适合的安乐死方法是不同的。本标准针对常用的实验动物,注重选择国际上比较认可的,适用面较广的,有代表性的,也就是能够适用于大多数实验动物安乐死要求的方法。尽量避免每一种动物都制定一个标准,这样容易导致混乱,也不利于使用者掌握。使用者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采用。 动物安乐死方法常用的有二氧化碳(CO2)吸入、注射巴比妥类药物、断头法、电击法等。安乐死实验动物时应注意,要确认实验动物已经死亡,通过对呼吸、心跳、瞳孔、神经反射等指征的观察,对死亡作出综合判断,还要将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中最要的死亡判断指标是心跳停止。 动物福利是实验动物的基本诉求,在开展动物实验时,要首先考虑能够满足动物福利的基本需求,尽量避免没有必要的对动物的伤害。本标准中推荐的安乐死原则和方法也需要应经过各机构实验动物管理和使用委员会(IACUC)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