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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村务公开管理规范》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永春县人民政府沙县人民政府长泰县人民政府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54154-T-42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36个月
下达日期
2015-12-22
公示开始日期
2015-11-18
公示截止日期
2015-11-26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6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归口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执行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主管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建立档案卷宗、村务公开的监督、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考评。 该标准的特色是突出村务公开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密不可分,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已于2004年6月22日印发《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发办[2004]17号),该文件明确指出"全国农村普遍实行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