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村务公开管理规范》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永春县人民政府 、沙县人民政府 、长泰县人民政府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建立档案卷宗、村务公开的监督、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考评。 该标准的特色是突出村务公开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密不可分,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已于2004年6月22日印发《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发办[2004]17号),该文件明确指出"全国农村普遍实行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