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消费品召回 电子电器缺陷风险评估》由 TC463(全国产品缺陷与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
| 97.030 家用电气设备综合 |
缺陷风险评估是判定产品是否存在缺陷的关键技术方法。
在我国,目前虽然有电子电器类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但是缺少从产品使用角度对其潜在的不合理危险进行风险分析、风险等级评估与缺陷判定的标准。
在消费品召回工作中涉及电子电器类产品的比例非常高,迫切需要统一、规范、科学的缺陷判定方法标准作为技术支撑。
据统计,自2008年以来,我国共实施消费品召回808次,涉及产品1657.518万件。
其中,涉及电子电器类产品的召回达135次,涉及产品11641765件,占总比例的70.24%。
该标准的制定将支撑生产者、技术监督等机构开展电子电器类产品的缺陷调查与认定等工作,将有利于提高电子电器类产品缺陷风险评估的科学性,从而提升防范电子电器消费品伤害事件发生的水平,保护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电器类消费品缺陷风险评估的原则、流程、风险等级评定以及风险控制的基本策略。 本标准适用于在电子电器类消费品的缺陷风险分析和认定过程中,对已销售的电子电器类消费品存在的不合理危险进行风险评估,并基于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