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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消费品召回 电子电器缺陷风险评估》由 TC463(全国产品缺陷与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1863-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10-15
公示开始日期
2018-05-09
公示截止日期
2018-05-24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97.030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97.030 家用电气设备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产品缺陷与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产品缺陷与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缺陷风险评估是判定产品是否存在缺陷的关键技术方法。

在我国,目前虽然有电子电器类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但是缺少从产品使用角度对其潜在的不合理危险进行风险分析、风险等级评估与缺陷判定的标准。

在消费品召回工作中涉及电子电器类产品的比例非常高,迫切需要统一、规范、科学的缺陷判定方法标准作为技术支撑。

据统计,自2008年以来,我国共实施消费品召回808次,涉及产品1657.518万件。

其中,涉及电子电器类产品的召回达135次,涉及产品11641765件,占总比例的70.24%。

该标准的制定将支撑生产者、技术监督等机构开展电子电器类产品的缺陷调查与认定等工作,将有利于提高电子电器类产品缺陷风险评估的科学性,从而提升防范电子电器消费品伤害事件发生的水平,保护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电器类消费品缺陷风险评估的原则、流程、风险等级评定以及风险控制的基本策略。 本标准适用于在电子电器类消费品的缺陷风险分析和认定过程中,对已销售的电子电器类消费品存在的不合理危险进行风险评估,并基于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