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安全技术要求》由 348(交通运输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上海海事局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220 运输 |
| 03.220.40 水路运输 |
无
本标准适用于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作业。本标准规定了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作业的安全要求,包括装箱安全基本要求、装箱前准备工作、危险货物装载操作规则、封箱操作、装箱后要求以及记录与单证等安全技术要求。
JT 672-2006《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安全技术要求》
包括危险货物装箱基本要求、装箱前准备工作、危险货物装载操作规则、封箱操作要求、装箱后要求及记录与单证。上述内容是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安全的最低技术要求,对于从事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作业和装箱检查的人员而言,是必须全面掌握的。
强制理由:严格实施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作业的流程和技术要求,对确保危险货物集装箱运输安全至关重要
本标准在《海上交通安全法》、《港口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集装箱装运包装危险货物监督管理规定》等海运集装箱运输有关的主要法律和行政法规框架下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