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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气瓶电子标签应用管理规范》由 TC31(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华申智能卡应用系统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36个月
申报日期
2015-03-13
公示开始日期
2015-09-24
公示截止日期
2015-10-15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23.020.30
23 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23.020 流体存储装置
23.020.30 压力容器、气瓶
归口单位
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21007。

采标中文名称:气瓶——用射频识别技术识别和标记。

目的意义

我国是世界上危险物品生产和应用大国。

据统计,目前我国拥有各类危险化学品气瓶多达1.3亿个,遍布全国工矿企业、家庭、医院、实验室、公交车辆和其它公共场所。

为了防止气瓶事故,堵绝伪劣、漏检气瓶流通和使用,在国家质检总局的重视和鼓励下,全国许多地区在气瓶安全监管中采用了电子标签(RFID)技术。

通过电子标签给定每个气瓶一个唯一标识号码,利用电子标签具有的自动识别功能,实现对气瓶检验、充装、配送、使用等的实时监控,其中上海市人民政府在2006~2009年,连续四年将气瓶电子标签应用列入上海市政府实事工程推进;我国其他地区,特别是西南地区的天然气车载气瓶等,也都开始采用电子标签管理。

为了规范气瓶电子标签的应用和实现气瓶管理信息的共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已针对气瓶电子标签技术、读写器防爆要求和气瓶安全信息传输接口等,批准为电子信息行业标准立项;为了保证上述技术规范的实施,在管理层面上,更需要针对气瓶本身,即通过电子标签标识对气瓶在使用登记、充装、配送、检验等环节的管理,以及气瓶安全信息的记录和提交等管理程序做出规定,以此保证气瓶电子标签在全国范围内的规范化应用。

本标准是我国气瓶电子标签标识标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气瓶电子标签的签发、标签的应用、管理信息的传输和记录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基于电子标签的气瓶的安全管理。 2、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气瓶电子标签应用管理,包括标签的签发管理、标签内气瓶信息采集、存储和处理的管理; 2)采用电子标签气瓶其在使用登记、气瓶充装、配送、检验和使用中的管理; 3)气瓶安全管理信息的记录表式和数据的传输管理规定; 4)气瓶电子标签应用基本配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