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3.6 kV~40.5 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由 TC65(全国高压开关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天灵开关厂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等 。
| 29 电气工程 |
| 29.240 输电网和配电网 |
| 29.240.10 变电站、电涌放电器 |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2271-200:2011。
采标中文名称: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200部分:1kV以上52kV及以下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目的: 本标准规范了高压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使用条件、术语和定义、额定值、设计和结构、型式试验、出厂试验、选用导则和运行维护规则等方面,以规范我国高压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设计、生产、试验和运行,并指导产品未来的设计生产。
意义: 该标准的修订,针对目前国内和国际市场上出现的主回路主要元件采用固体绝缘包覆元件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提出了设计与试验方面的要求,填补了我国该方面的空白,更好的规范了市场;同时,也修改了设备运行连续性级别,对我国在保证运行连续性的要求下维护和改扩建电网给出了更加完善的解决方案;本次修订,也考虑了充环保气体设备的推广工作,在保证设备安全和可靠性的前提下,区分该类型设备与充六氟化硫设备的要求,更好的引导行业设计和使用充环保气体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装配的、额定电压为3.6 kV~40.5 kV、户内或户外安装的、频率为50Hz及以下的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其外壳内可能装有固定式或可移开式的元件,并可能充有绝缘和/或开断用流体。 对于具有充气隔室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设计压力不超过0.3 MPa(相对压力)时本标准适用。 额定电压40.5 kV以上、采用空气绝缘或充气隔室、设计压力不超过0.3 MPa(相对压力)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本标准也适用。 主要技术内容: 标准规范了高压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使用条件、术语和定义、额定值、设计和结构、型式试验、出厂试验、选用导则和运行维护规则等方面。 相比GB/T 3906—2006,本次修订将作出如下主要修改: ——增加内部电弧级的额定值,规定了额定电弧故障电流和额定电弧故障持续时间; ——调整了最大允许局部放电量,对充流体的和/或主回路主要元件采用固体绝缘包覆元件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在试验电压下的最大允许局部放电量确定为20 pC,其他类型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要求局部放电测量试验满足总装不大于100 pC。 ——增加了对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中气体含水量的要求; ——增加对主回路主要元件采用固体绝缘包覆元件的设计、结构及试验要求; ——对正常生产产品每隔八年新增进行绝缘试验的要求; ——重新划分设备运行连续性等级,并给出详细示例; ——增加接地回路额定值及电缆试验额定值。 预研情况: 目前,我国相关技术人员根据多年型式试验及现场运行经验,已就充环保气体和主回路主要元件采用固体绝缘包覆元件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进行了大量的市场调研,充分验证了其局部放电量规定值和性能试验的可靠性和可行性;同时,新划分的运行连续性等级,也符合我国电网运行维护及扩展的实际需求,相关修改合理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