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发制品 安全卫生要求》由 TC304(全国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发制品及护发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 59 纺织和皮革技术 |
| 59.080 纺织产品 |
| 59.080.99 其他纺织产品 |
发制品是以人发、动物毛发或化纤丝为原料,经过一系列工序加工的假发制品,主要用于发型装饰、美容美发教学及弥补缺发、脱发等生理缺陷,满足特种行业需求等。
其中,绝大部分产品用于发型装饰,具有准必需品的时尚消费特征。
以往,消费者每一次的发型的变化都需要吹、拉、烫、染,不仅伤害头发、浪费大量时间,还会污染环境,损害身体健康。
而发制品的多样性就解决了这些后顾之忧,因此发制品行业发展十分迅猛。
预计今年国内发制品市场消费总额将达到45亿元,发制品出口总额达到57亿美元,占全球出口总额(68亿美元)的比例将达到84%。
在近五年里,年均增长速度都保持在18%以上,预计未来几年,发制品行业的全球市场规模仍将保持较快增长速度。
国内发制品市场规模会随着全球经济回暖、经济水平的提升和消费观念的转变,出现井喷式的增长。
由于发制品的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各种化工产品进行洗、漂、染、烫,最终产品可能会有一定化学物质残留:如重金属(锑、铅、镉、铬、钴、铜、镍、砷、汞、六价铬等)、有害染料(可分解芳香胺、致敏染料及其他有害染料)、甲醛等潜在化学危害,有的产品在原料及生产工艺环节控制不好时,产品还会存在一定的生物(致病菌)危害,因此目前的发制品存在一定的安全卫生风险,会影响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截止目前国内外尚无相关发制品安全卫生要求标准,对生产企业没有约束性要求,消费者也没有投诉依据,监管部门无法执法监管,涉及此类纠纷时也无法解决。
前几年,曾发生过出口产品集中退货的情况,严重到影响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制定发制品通用安全卫生要求标准,可以更加规范我国发制品行业,促进发制品行业快速、健康发展,提高产品质量,有助于提升我国发制品的信誉度,扩大出口,增加出口创汇能力,进一步稳固我国发制品第一出口国的地位。
因此,制定发制品通用安全卫生要求标准是十分必要和迫切需求的。
本方法适用于各类材质的发制品。 拟采用感官指标(异味、霉变、虫卵(虱、蜱等))、理化指标【摩擦色牢度(干、湿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pH值、甲醛、可萃取重金属、有害染料(可分解芳香胺、致癌染料、致敏染料、其他染料)、阻燃整理剂等】卫生指标(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指标来评价发制品的安全卫生性能。(标准文本草稿附后
在国家质检总局立项的科研项目,计划编号:2013QK235; 名称:《发制品通用安全卫生标准的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