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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采矿沉陷区生态修复技术规程》由 603(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神华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生产力促进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1400-T-603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4-01
申报日期
2017-05-17
公示开始日期
2018-07-26
公示截止日期
2018-08-10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73.040
73 采矿和矿产品
73.040 煤
归口单位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执行单位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主管部门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1)采矿沉陷区是严重退化的生态系统,严重影响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以及区域生态环境,必须进行综合治理,促进沉陷区的可持续发展。

采矿沉陷区的综合治理,核心内容是生态和景观的恢复与重建。

不仅有大量的历史遗留沉陷区亟待治理,还有大量新增沉陷区,据估算2015年采煤造成的塌陷地面积约9万平方公顷,因此对历史遗留的沉陷区和正在形成的沉陷区的生态修复与重建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

(2)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吹响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的号角,需要加大对各个矿区沉陷区和采空区的治理力度,建设绿色矿山。

因此,规范沉陷区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是积极贯彻“五位一体”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思想的重要体现。

(3)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指出,特殊类型地区发展重大工程中,将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的重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问题,支持重点采煤沉陷区的综合治理,推进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完成 450 万亩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任务。

规模巨大的沉陷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需要一套完备的系统的有针对性的规程对治理过程实施全方位指导和管控,有助于规范矿山沉陷区的修复工程管理和提高修复效果以及对沉陷区生态修复长期的管护,有利于实现矿区生态修复的可持续发展。

(4)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是两个内涵和外延既有明显区别又有一定联系的概念,国家颁布的土地复垦方面法律法规规定了土地复垦的流程、复垦方案、复垦策略和管理等基本内容,但是土地复垦侧重于土壤结构的重构和土壤功能的恢复。

而生态恢复侧重于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恢复,因此有必要针对采矿沉陷区生态修复制定相关规程,规范沉陷区生态修复的治理和监管工作。

(5)由于缺乏统一的指导性文献,对采矿沉陷区进行生态修复技术应用过程中由于技术规范不成熟,效果参差不齐。

通过该规程的制定,规范和指导采矿沉陷区生态修复技术工作,服务于沉陷区的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和管控,规范统一沉陷区生态修复技术,促进矿区可持续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本规程涉及煤矿、冶金、地质、生态工程等领域; (2)本规程适用于煤矿、金属矿、非金属矿、油气矿、煤层气、砂石矿等陆地矿产资源采选过程和闭矿后产生的沉陷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铀、钍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可参照执行。 (3)本规程规定了采矿过程中和闭矿后产生的沉陷区的生态恢复技术要求,包括沉陷区生态修复的基本原则、编制方案内容要求、土地工程技术要求、生态工程技术要求、配套工程技术要求、辅助技术要求、生态修复验收要求、生态修效果动态监测、生态修复管护要求等内容。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规程的研究结果得到国家是万物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东部草原区大型煤电基地生态修复与综合整治技术及示范》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