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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非家用燃气取暖器》由 33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上海拓邦电子有限公司青岛森瑞普热能有限公司中山凯沃能暖通空调有限公司上海诺地乐通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山东格瑞蓝热能设备有限公司北京登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西特燃气控制系统制造(苏州)有限公司施万科暖通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1904-T-333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10-15
申报日期
2017-06-08
公示开始日期
2018-05-09
公示截止日期
2018-05-24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4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归口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执行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管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其他国际标准:1、 EN 416-1:2009 2、 EN 416-2:2006 3、 EN 419-1:2009 4、 EN 419-2:2006 5、 EN 777:2009 6、 EN 613/A1:2003。

采标中文名称:采用国际标准 无 ISO IEC ITU ISO/IEC ■ISO确认的标准 采用程度 修改 等同 ■非等效 采标号 1、 EN 416-1:2009 2、 EN 416-2:2006 3、 EN 419-1:2009 4、 EN 419-2:2006 5、 EN 777:2009 6、 EN 613/A1:2003 采标名称 1、 非家用单燃烧器管式燃气辐射取暖器 第1部分:安全 2、 非家用单燃烧器管式燃气辐射取暖器 第2部分:能量的合理利用 3、 非家用板式燃气辐射取暖器 第1部分:安全 4、 非家用板式燃气辐射取暖器 第2部分:能量的合理利用 5、 非家用多燃烧器管式燃气辐射取暖器 6、 独立式燃气对流取暖器。

目的意义

目的: 为适应我国快速发展的燃气取暖需求,参考国外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规范燃气取暖器行业发展,进行燃气取暖器产品的研究,制定满足我国实际国情的燃气取暖器产品标准。

意义: 随着我国西气东输项目的实施,天然气的使用越来越方便,许多地区的通用厂房、车库采用燃气辐射采暖器进行工厂采暖,但国内暂无该类采暖器的国家标准,导致市场混乱。

该标准的研究,将填补非家用取暖器的标准空缺,规范我国燃气取暖器的生产制造、进口等方面;研究和确定取暖器的分类,有利于评估各种燃气取暖器适应性、技术现状和发展潜力,促进产业的良性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GB/T 13611规定的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输入不大于120kW的非居民家庭环境中使用的燃气取暖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冷凝式取暖器、专为工业用途设计的取暖器、在移动的运输交通工具中使用的取暖器,以及室外环境使用的取暖器。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非家用燃气取暖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型号,结构和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和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取暖器结构材料要求、燃气通路和燃烧系统的密封性、安全保护装置、燃烧工况、热效率、电气安全、非直排式取暖器的NOx污染、水与CO2的辐射修正系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