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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臭氧处理中央空调循环冷却水技术要求》由 TC453(全国建筑节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轻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3952-T-333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01-09
申报日期
2017-06-07
公示开始日期
2017-10-19
公示截止日期
2017-11-02
标准类别
卫生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40.01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91.140.01 建筑物中的设施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建筑节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建筑节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大型民用建筑大多装有集中式中央空调,而集中式中央空调绝大多数须使用循环冷却水。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推进,民用建筑集中式中央空调及其循环冷却水系统也不断增加。

据统计,全国有1000万套循环冷却系统,且每年以15%以上的速度增长,其中大量为办公、酒店、商场、医院、展会、地铁等公共建筑的集中式中央空调循环冷却系统。

集中式中央空调循环冷却水若处理不当,会导致冷却水低浓缩倍数排放,浪费水资源;滋生军团菌等致病菌,危害公共卫生健康;含化学药剂的排放水直接进入雨水管道,污染水环境。

上世纪九十年代,美国能源部推出了臭氧处理中央空调循环冷却水技术,已在数千个冷却系统成功应用。

近年来,国内也开始在大型建筑和公共场所(如世博、地铁、楼宇等)集中式中央空调冷却水系统应用臭氧处理技术。

用臭氧处理的循环冷却水系统,可有效克服上述风险,满足城市建设节水、公共卫生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需求,同时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但是臭氧处理技术也需要加以规范,只有在合适的工艺条件下,对臭氧水浓度和臭氧尾气加以控制,才能真正起到节水、卫生、环保的效果。

目前国内外均无相关标准,故建议制定相关的国家标准,明确臭氧技术在民用建筑中的技术和管理规范,保障臭氧处理循环冷却水技术在民用建筑上的有效应用和推广。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民用建筑中,用臭氧技术处理中央空调循环冷却水的系统。 技术内容:对臭氧循环冷却水处理的效果进行质量评价标准的规定,包括节水、公共卫生安全、污染排放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