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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汽车行驶记录仪》由 312(公安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公路学会客车分会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常州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导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本安仪表系统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3919-T-312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01-09
申报日期
2017-05-12
公示开始日期
2017-10-19
公示截止日期
2017-11-02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40.01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40 道路车辆装置
43.040.01 道路车辆装置综合
归口单位
公安部
执行单位
公安部
主管部门
公安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国家标准《汽车行驶记录仪》规定了行驶记录仪产品的功能性能技术要求。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令2014年第5号)等法规要求,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应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并符合本标准要求。

GB/T 19056自2012年9月1日实施以来,在规范行驶记录仪的设计、生产和使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行驶记录仪的实际应用中对产品功能和技术提出了新的需求,一是产品功能有待扩展,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关于“专用校车和卧铺客车等车辆应装备车内外视频监控录像系统”的要求,实际应用中出现了集行驶记录和视频监控于一体的多功能行驶记录仪,有必要对此类产品作进一步规范。

二是卫星定位等技术要求有待规范统一。

根据2014年《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应同时符合国家标准(GB/T 19056)和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JT/T 794等)的要求,目前JT/T 794等系列标准已作修订,为保证行驶记录仪与卫星定位装置的协调统一,有必要修订本标准,以更好发挥行驶记录仪在动态监控、遏止违法、保障行车安全方面的作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行驶记录仪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安装、标志、标签和包装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汽车行驶记录仪的设计、制造、检验及使用。 2、主要技术内容。第4章 功能和性能要求,第5章试验方法,要求第6章检验规则,第7章安装。

涉及的产品清单

汽车行驶记录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