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地理国情监测成果质量检测技术规范》由 TC230(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测绘地理)。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四川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 07.040 天文学、大地测量学、地理学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 35.240.70 信息技术在自然科学中的应用 |
开展常态化地理国情监测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测绘部门的重要职责,为确保监测成果质量,要针对监测成果的特点与应用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监测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范,研究并确定监测成果的质量检查与评价的要求、内容、方法及指标等内容。
本标准制定将在借鉴现有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标准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常态化地理国情监测项目及成果特点与要求,全面总结当前开展的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项目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的工程实践,形成地理国情监测成果质量检查与评价的技术规范,为保障常态化地理国情监测成果质量的一致性和可靠性提供规范化标准。
本标准将在地理国情监测重大工程应用中发挥重要作用,也将进一步完善我国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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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拟规定地理国情监测成果质量检查与评价的要求、内容、方法及指标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地理国情监测成果的质量检查与质量评定。 本标准针对地理国情监测成果的质量特性与质量要求,一是确定地理国情监测成果检查与评价的基本要求,包括检查验收的基本要求、基本对象、主要依据与评价原则;二是确定成果质量检查与评价的程序与方法,包括成果抽样检查的程序、方法与要求,以及成果质量评价的方法等,其中抽样与质量评价方法要针对不同类型监测成果的特点设计,保证科学性与合理性;三是建立成果质量评价模型与指标体系,对地表覆盖分类数据、地理国情要素数据、监测生产元数据等各类监测成果,确定成果质量元素、质量子元素、检查项、检查内容、技术要求与合格条件等各项内容,其中技术要求的确定对不同成果要区分极重要要素、重要要素、一般要素分别确定具体要求;四是确定检查记录、质量评价以及报告编制等各项规范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