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质量要求与评定》由 TC230(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测绘地理)。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四川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第六地形测量队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第三航测遥感院 、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测绘院 、成都市规划信息技术中心 、浙江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湖南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 、安徽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 07.040 天文学、大地测量学、地理学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 35.240.70 信息技术在自然科学中的应用 |
本标准拟对国家时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所涉及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质量要求、质量原则和评价方法作出明确、科学、可操作的规定,并保证本标准具有基础性和一般性特征,即规定的技术内容能够适用于不同的数据获取方式、不同数据表现形式和不同的应用领域。
本标准的制定和发布将有助于规范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核心要件;保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基本质量;支撑不同平台、不同领域、不同地域之间的基础地理信息交换共享;控制国家时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的数据质量;完善地理信息产业标准体系建设,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时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涉及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产品和服务的的质量检验与评价,明确地规定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数学基础、存储、组织、数学精度,要素类型,属性定义,属性值规范性与正确性,几何表达规范性,并提出评定方式。 质量要求:(1)空间参考系:数据应采用的坐标系统、高程基准、投影灯;(2)位置精度:绝对准确度、相对准确度;(3)属性精度:主要从属性值规范性、属性值正确性、属性值一致性约束等方面确定分类精度、非定量属性精度、定量属性精度;(4)完整性:从要素类型完整性和各类型要素完整性两个方面明确的数据完整性的具体要求;(5)逻辑一致性:数据定义、数据结构、数据格式、拓扑关系、域一致性;(6)时间精度:要素时间属性和时间关系的准确度。 评定方式:依据质量要求定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质量元素、子元素、检查项,采用加权求和的方法自下而上递归计算质量得分。
国家时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关键技术标准研究(2016YFF020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