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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生态岛礁建设指南》由 TC283(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海洋)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国家海洋局政策法制与岛屿权益司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象山县人民政府象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国家海洋监测中心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海岛中心国家海洋技术中心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4596-T-418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12-29
公示开始日期
2018-07-26
公示截止日期
2018-08-10
标准类别
环保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60
07 数学、自然科学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归口单位
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部(海洋)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海岛是海洋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持生态环境的平衡与协调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目前,由于全球气候变化和日益剧烈的人类活动的影响,海岛生态环境面临着严峻挑战,部分海岛珍稀濒危和特有物种及其生境受损严重,珊瑚礁、红树林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退化趋势明显,外磕脚、麻菜珩等领海基点所在海岛侵蚀严重,一些海岛自然景观和人文历史遗迹遭到破坏,这些问题严重威胁了我国海岛生态安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海洋权益维护。

标准化是贯彻落实国家海岛战略规划、法律法规的重要工具,运用标准化手段指导和规范海岛规划建设与管理,建立海岛保护与开发的约束机制,协调发展海岛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为维护海岛生态系统健康、美化海岛人居环境、保障权益岛礁安全提供技术基础支撑和管理决策依据,从技术层面推动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格局的形成。

在当前全球日益关注海洋开发和注重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引入标准化管理理念和手段,指导和引领生态岛礁建设,对于拓展发展空间、解决资源瓶颈、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权益和国防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海洋强国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岛礁建设方案编制、建设实施以及长效管理等方面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管辖海域内乡镇级及以下海岛的生态岛礁建设。 2、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技术内容主要包括生态岛礁建设方案设计原则、要素及成果要求,生态岛礁建设生态环境方面的总体要求,生态保育类、生态景观类、宜居宜游类、权益维护类等生态岛礁建设分类要求,以及长效管理等方面要求。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项目:海洋资源能源调查评价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标准研究(2017YFF0206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