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由 TC500(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教育部(语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 。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 01.040 词汇 |
| 01.040.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词汇) |
1985年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广电部联合发布《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至今已有30多年,一方面普通话审音的原则需要进一步明确;另一方面,现实生活中也出现了很多新的语音问题,原有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亟需修订,新出现的若干语音问题也需要研究和审订。
如“的士”中的“的”字按照现有标准没有dī这个读音;“林荫大道”中的“荫”字原规范统读音是yìn,可是绝大多数人还是读yīn,如此等等都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读音问题,新闻广播电视等行业、中小学教材注音等领域也都迫切希望解决现实生活中不断出现的异读音问题。
这些问题的解决都有赖于普通话审音研究的深入调查和进一步推进,因此,在1985年审音表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符合当今时代需求的语音标准迫在眉睫。
此次普通话审音有别于以往的历次普通话审音,一方面注重从语言学学理上对审音原则进行研究和梳理另一方面,成立几个子课题项目,注重对普通话现状进行较大规模的调查,对北京异读音现状进行调查。
同时,在审音课题的研制过程中,秉持审慎稳妥的精神,多次广泛征求各个专业领域以及各方言片区意见,并进一步吸收到审音表中去。
国家标准《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更加符合当前社会语言生活的实际,对基础教育、辞书编纂、广播影视、信息处理等领域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具有重要作用,影响极为深远,意义十分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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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属于普通话语音规范,是人们学习和使用普通话的依据。 标准给出了普通话异读词的规范读音,适用于教育、辞书编纂、广播影视、信息处理等领域。
国家语委WT125-04 《普通话审音原则制定及异读词审音表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