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原位生成纳米颗粒增强6000系铝基复合材料挤压材》由 TC572(全国碳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大学 、亚太轻合金(南通)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 77 冶金 |
| 77.150 有色金属产品 |
| 77.150.10 铝产品 |
铝合金工业型材具有质量轻、成形性好、强度高、耐腐蚀、可回收利用等特点,近年来在汽车、轨道交通等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从铝合金工业型材在世界范围的开发和应用情况来看,欧美等发达国家已经走在了前面,我国在这一领域尚有差距但同时也发展空间巨大。
目前国内已有部分企业,瞄准国际铝合金工业型材市场的前沿技术与产品,主动作为,开发了原位纳米强化铝合金挤压型材。
该新型材料具有综合力学性能好、高温锻造过程中组织均匀稳定等优点,主要用于高档汽车,同时正逐步应用到中端汽车,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大大提高了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打破了汽车及轨道交通用高性能铝合金型材长期被国外技术垄断的现状。
然而,由于这类高性能铝合金型材目前尚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供需双方往往只能对材料的性能要求、检测方法等进行反复协商,严重制约了这类高性能材料的开发及推广。
本标准的制定有利于进一步充实了铝合金及其复合材料型材的标准体系,为检测、评价方法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奠定坚实的基础,在指导企业生产、提高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利益、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方面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锻造用原位生成纳米颗粒增强6000系铝基复合材料挤压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汽车锻造用原位生成纳米颗粒增强6000系铝基复合材料挤压材(以下简称纳米强化挤压材)。在要求中,对产品的牌号、状态和规格,化学成分,尺寸偏差,力学性能,低倍组织,显微组织,表面质量等方面的要求进行了规定。在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中,对各要求项的试验方法以及检查和验收、组批、检验项目、取样规则、检验结果的判定等进行了规定。另外,还对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等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