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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绿色商场》由 322(商务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商业联合会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4010-T-322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01-09
公示开始日期
2017-10-19
公示截止日期
2017-11-02
标准类别
其他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20.2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20 质量
03.120.20 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归口单位
商务部
执行单位
商务部
主管部门
商务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商品生产、消费和再循环的总量不断增大,对我国环境的承载能力形成巨大挑战。

流通是商品生产、消费和循环再生必不可少的环节。

因此,做好流通领域的节能环保工作意义重大。

近年来,流通领域经营业态呈“一大一小”两个趋势发展。

重视体验式消费的大型商场越来越多,而大型商场的能耗很高,单位建筑面积耗能是普通住宅的15-20倍;与移动互联技术密切结合,重视便利消费的社区门店也越来越多,这些门店普遍具有租赁物业占比高、地域性差异大、能耗点多、节能技术涉及面广、节能实效认定难度大等特点;随着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应用日益成熟,线上交易、物流配送的商品交易模式催生了大量包装废弃物需要妥善处理。

因此,探索建立一套符合流通领域节能减排特点的统计评价指标体系成为当务之急。

绿色流通是指企业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关注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的行为。

绿色流通企业是推动绿色流通,倡导绿色消费的行为载体。

因此,将绿色流通企业开展节能减排的技术要求科学统一起来,并展开评价工作,推动绿色商场的建设,对国家节能减排工作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的发布可以推进流通行业转型发展,为流通企业绿色经营能力的自评及新店建设提供参考,为行业树立绿色标杆,引导绿色消费,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商场的术语和定义、基础管理和设备设施、建设绿色供应链、实施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实施绿色采购和服务、倡导绿色消费、持续改进环境绩效的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超市、仓储会员店、家居建材商店、超市、专业店、便利店、网上商店等零售企业。 本标准零售业态分类按GB/T18106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