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医用电气设备 第2-66部分:听力设备及听力设备系统基本安全和主要性能专用要求》由 TC23(全国电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
| 17 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 |
| 17.140 声学和声学测量 |
| 17.140.50 电声学 |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601-2-66:2015。
采标中文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2-66部分:听力设备及听力设备系统基本安全和主要性能专用要求。
助听器是听力损失人群必须的产品,随着我国进入老年化社会,全国范围内的听力损失人群正逐渐增加。
助听器能有效帮助听力损失人群融入主流社会,降低听力损失带来的社会影响,提高社会效益。
不完全统计,我国听力残疾比率为5.2%(苏、川、黔、吉四省2006WHO方案调研结果),每年生产助听器约20万只。
而大部分助听器均为国际公司在华生产、销售。
相应的助听器标准缺失严重。
目前国内实行的医用电气设备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大部分条款不适用助听器。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60601-2-66,规定了助听器及助听器系统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要求,制定电气安全相关规范,有助于提高我国国产助听器的整体技术水平,提高境外助听器产品进入我国市场的准入门槛,更好的服务于听力损失人群。
本部分主要针对助听器及助听器系统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要求,适用于助听器及助听器系统(包括助听器编程系统、遥控器、音频设备、电池充电器、电源适配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