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跨境电子商务 出口经营主体备案规范》由 TC563(全国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众信电子商务交易保障促进中心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 35.240.60 信息技术在运输和贸易中的应用 |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增长,跨境电商对进出口贸易渗透率持续提高, 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 2015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4.8万亿元,同比增长28%。
预计2020年,跨境电商市场交易规模将达12万亿元,跨境电商对创造外贸新需求,拉动经济增长,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高我国贸易便利化程度,国务院相继批复在杭州、上海、深圳等13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开展跨境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出口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过程中涉及到关、检、汇、税等多个部门,企业信息多头备案、各部门备案信息不互通,导致跨境业务效率低,企业运营成本高,跨境电商行业管理难等问题。
制定跨境电商出口经营主体规范,对跨境电商主体备案信息进行规范,将有利于推进地区与地区间的数据流通,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管等相关政府部门与电子商务企业、物流、支付企业间的信息流通,提高我国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我国跨境电商企业运营成本,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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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给出了跨境电子商务 出口经营主体分类、主体备案内容、备案内容描述及备案流程。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备案主体;5)备案信息;6)备案信息规范;7)备案基本流程;8)备案要求。
2016YFF0202500电子商务信息共享及交易保障共性技术标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