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服务监管规范》由 524(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电网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从中央改革精神来看,2014年以来,为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国家调整能源发展管理工作思路,强调职能转变,拟建立规划、政策、规则、监管“四位一体”的能源管理新机制,加强简政放权后的同步监管已成为各方共识。
从可再生能源发展来看,截至2015年,全国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2830万千瓦、4158万千瓦,“十二五”年均增长分别为34%、178%。
2015年,新能源发电量占比由2010年的1%,提高到2015年的5%。
我国发展总量和发展速度均为世界第一,如此快速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问题,迫切需要通过监管解决。
因此,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服务监管标准,为电力监管机构依法监管提供有效抓手,使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服务工作责任清晰、管理明确、有法可依,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可持续健康发展,对能源转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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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对电力监管机构如何监管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等执行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服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提出明确规定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可再生能源发电接入服务、运行消纳、交易组织、技术标准、结算补贴、信息发布等六大环节,具体涉及接入服务、配套电网建设、新能源优先调度、年度交易规模、交易计划落实、临时交易组织、电费结算周期、补贴发放周期、补贴拖欠规模、服务流程发布、交易信息发布、调度信息发布等条款。 本标准规定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设、接入系统设计、并网测试调试、功率预测、调度运行、信息发布等监管的内容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地热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