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机动车辆 间接视野装置 性能和安装要求》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114SC1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车身附件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
本标准修改采用其他国际标准:ECE R46。
采标中文名称:汽车间接视野装置及安装间接视野装置的汽车认证的统一规定。
随着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技术的发展,GB15084-2013《机动车辆间接视野 性能和安装要求》跟国外先进标准有了一定的差距,ECE R46 Rev6已经正式发布,标准新增了关于摄像机监视器相关的规定及试验方法。
为了国内汽车行业的发展,需要采用国际先进技术要求。
GB15084-2013已经无法满足当前国内汽车行业的发展,也有碍于新技术的应用,所以需要与ECE R46最新版本保持一致,进行标准的修订。
本标准是立足于汽车行业要求和产品性能的实际情况,充分在行业内进行调研,广泛征求了国内知名汽车企业意见,主要是参考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汽车法规ECE R46 Rev6的相关技术资料制定的。 本标准由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安装要求、实施过渡期等部分组成。在格式和内容的编排上均符合GB/T1.1的规定。 标准的修订将填补国内汽车应用摄像头监视器系统替代传统视镜作为车辆间接视野装置的空白,有利于新科技技术的应用以及无人驾驶相关技术的发展。
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
间接视野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以及安装要求为强制性内容
强制理由:涉及到机动车辆间接视野,对车辆行车安全及车外行人保护有非常大的影响,属于对行人及其它易受伤害的道路使用者的保护类装置。
标准参照了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汽车法规ECE R46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