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火力发电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第1部分 常规燃煤发电机组》由 469(国家标准委)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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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
常规燃煤机组
本标准主要规定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必须达到的能源消耗指标、计算方法及必须具备的节能管理要求,适用于常规纯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不适用供热机组、资源综合利用机组。 标准主要包括对新(改、扩)建机组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在运机组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和先进值等指标的规定,包括相应的基础值和七个修正系数如燃煤成分修正系数,当地气温修正系数,冷却方式修正系数,机组负荷率修正系数,烟气脱硫剂制备修正系数,烟气脱硫修正系数,烟气脱硝修正系数等的确定。
现有常规燃煤机组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及新改扩建常规燃煤机组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
强制理由: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提供能耗准入门槛
《节约能源法》配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