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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信用信息征集规范》由 TC470(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51527-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5-08-18
申报日期
2015-05-06
公示开始日期
2015-06-05
公示截止日期
2015-06-20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99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80 服务
03.080.99 其他服务
归口单位
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重点工作任务(2014—2016)》(发改财金[2014]2850号)中明确提出“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统一信用指标目录和建设规范。

”研制本标准的目的就是明确不同领域信用信息征集内容、征集方法、表达形式等关键内容,引领行业和领域内信用信息征集操作规范,指导信用信息征集的基础技术工作,从而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奠定良好的信息化基础。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在研制过程中需要分析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领域发展现状和领域特点,面向实现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和应用的要求,梳理信用信息获取渠道,分析强制性征集、重点征集、引导性征集的不同层次的市场需求,调查信用信息征集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突破信息征集的瓶颈环节,研究信用信息征集技术,引导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征集操作规范。 本标准要规定信用信息征集内容、征集方法、征集管理制度和流程以及表达形式等关键技术内容,适用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或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从事信用信息的征集和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