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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城镇供热保温材料技术条件》由 TC455(全国城镇供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51953-T-333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5-08-18
公示开始日期
2015-06-05
公示截止日期
2015-06-20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40.1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91.140.10 中央供热系统
归口单位
全国城镇供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城镇供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随着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发展和使用,新型保温材料在供热系统中迅速得到广泛地推广与应用,为适应城镇供热建设发展的需要,拟制订本标准,以确保供热系统保温工程质量,减少系统的散热损失,满足管网整体安全运行和节能降耗的要求。

规范城镇供热用保温材料技术条件和检验方法,明确具体性能指标要求,指导生产和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

本标准的制订可以有效地推动整个供热用保温材料的标准化管理,从根本上提升供热用保温材料的整体质量水平。

近年来为实现供热节能降耗,供热管网和热力站中大量使用了新型的保温材料,因此有必要对这些新型保温材料提出技术要求。

通过规范供热用保温材料技术条件,保证供热系统及管网的安全运行和供热质量,降低散热损失,减少能耗,达到节能环保要求。

不同材质的保温材料用于供热系统时,会对其有着特殊的要求,因此,不能仅仅依据保温材料本身的产品标准来判断其是否可用于供热系统。

而应当依据供热系统自身的使用要求提出供热系统用保温材料的技术条件,并据此选用合适的保温材料。

通过对以上标准的制定,能够保障系统安全有序运行,提高保温效果,有效减少管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因此,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效益。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供热用保温材料的技术条件,适用于对各种类型供热工程在新建、扩建、改建及检修维护中所采用的保温材料及其制品的选择、施工验收及质量监督检验。 本标准将根据供热用保温材料性质的不同分为硬质,软质,纤维质,松散质、浆体等类别,分别归纳整合现有保温材料及其制品的标准,综合建立针对城镇供热用保温材料的性能指标和技术条件。 主要含以下技术内容: 1.城镇供热用保温材料的基本规定及通用技术要求 2.膨胀珍珠岩及其绝热制品技术条件 3.硅酸钙绝热制品技术条件 4.供热用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技术条件 5.供热用玻璃棉及其制品技术条件 6.供热用硅酸铝棉及其制品技术条件 7.硅酸盐复合绝热涂料及其制品技术条件 8.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及管件技术条件 9.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外护层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及管件技术条件 10.柔性泡沫橡塑绝热制品技术条件 11.高压聚乙烯泡沫(PEF)技术条件 12.供热用硬质酚醛泡沫制品(PF)技术条件 13.供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技术条件 14.供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技术条件 15.供热用泡沫玻璃技术条件 16.供热用保温材料外护层技术条件 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供热系统规模大、运行温度高、广泛使用各种保温材料等实际情况,总结提炼国内的经验,对技术条件、技术要求的内容应尽量完善,以保持标准的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