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由 333(住房城乡建设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1)目的:适应我国当前以天然气为主气源的城镇燃气发展格局,参考国际其他国家和地区针对城镇燃气气质的标准、规范的最新技术成果,整合行业资源,进行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研究,修订和完善我国的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标准。
(2)意义:该标准的研究,将规范我国城镇燃气气质质量,优化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的定义与划分;研究和确定城镇燃气分类中的各种特性参数,并验证GB 13611-2006中的各种界限气;有利于评估我国燃气具的适应性现状和技术水平;研究生物质燃气等新能源进入城镇燃气领域的可行性;为实现我国燃气能源供应安全提供标准支撑。
对我国的轻烃混空气燃气、二甲醚燃气和液化石油气混空气燃气等新型基准气和界限气的研究,为进入燃气分类国标做准备。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燃气的分类原则、特性指标计算方法、特性指标要求和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的试验气。本标准适用于作城镇燃料使用的各种燃气的分类。 (2) 主要技术内容:①术语和定义;②城镇燃气分类和技术要求;③技术性附录,包括:配制试验气用的各种单一气体,配制试验气用的各种单一气体特性值,燃气互换性与燃气具气质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