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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办公机械 速印机规格表中应包含的基本内容》由 TC147(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复印技术研究所理想(中国)科学工业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53934-T-604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6-01-04
公示开始日期
2015-09-24
公示截止日期
2015-10-15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37.100.10
37 成像技术
37.100 印制技术
37.100.10 印刷、复制设备
归口单位
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SO/IEC国际标准:ISO/IEC 4232-1:1979。

采标中文名称:办公机械 速印机规格表中应包含的基本内容。

目的意义

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发展,原来需要在制版机上进行制版再印刷的速印机基本上退出了市场。

目前,市场上主要是集制版、印刷为一体的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是通过数字扫描、热敏制版成像的方式工作,实现高清晰印刷质量, 印刷速度在100张/分以上的印刷设备。

具有对 原稿进行缩放印刷、拼接印刷及自动分纸控制等多种功能,绝大多数机型还支持计算机直接打印输出功能。

原来的速印机规格表部分内容现已不适用。

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在产品功能、性能、印品质量方面都有明显提高,特别是产品功能方面、操作便捷性、产品能耗等很多方面都有较大改观。

产品规格表作为产品的技术性说明文件,其表述的技术参数、试验方法和有关说明都需要统一的规范的技术术语以达到准确客观目的。

为了可以让购买者和使用者对不同型号的速印机的特性进行比较,以便他们能够更容易地选择满足自己要求的设备,该标准的修订是非常必要的,也是急需的。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速印机(包括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规格表中应包含的基本数据、性能参数、机器性能和要求,不包含消耗品和附属设备的尺寸和重量、安装要求、电气数据、噪声、特殊功能、ADF自动供稿器、以及可选附件的基本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企业向终端用户提供的产品规格表,以便用户比较不同机器的性能。 本标准适用于办公环境中进行操作的速印机(包括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