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由 TC483(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中医药局。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生熳橄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益生联合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承巍月佳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爱玛家家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圣玛莉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禧月阁母婴看护有限公司等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080 服务 |
| 03.080.30 消费者服务 |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母婴保健服务场所的术语和定义、分类、硬件设施、人员要求、护理用品、饮食规范、对产妇的服务规范、对婴儿的服务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各母婴保健服务场所,不适用于作为医疗用途的母婴服务机构以及母婴家庭护理行为.2、主要技术内容2.1 术语和定义:母婴保健服务、母婴保健服务机构、母婴保健服务项目、母婴保健服务场所、母婴保健服务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能人员、服务人员2.2 分类:母婴保健服务项目(孕期保健、胎儿早教、产后护理、新生儿护理、婴儿护理、婴儿游泳、婴儿早教);母婴保健服务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能人员、服务人员)2.3 硬件设施:营业规模、装修装饰、功能区域划分、卫生要求、空气质量、地理位置、消防安全2.4 人员要求:从业资格、专业技能、培训考核、从业证书、人员资质证书管理2.5 护理用品:种类、卫生要求、安全要求、功能要求2.6 饮食规范:食品原料、营养配方、配送要求2.7 对产妇的服务规范:孕期保健、产后护理2.8 对婴儿的服务规范:胎儿早教、新生儿护理、婴儿护理、婴儿游泳、婴儿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