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电子商务物流服务规范》由 322(商务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商务物流企业联盟 。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的组织要求、服务要求和作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提供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的组织以及相关主体,提供大宗商品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的组织可参照执行;也可作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或商户对第三方物流服务进行选择、规范和管理的参考依据。 本标准不适用于跨境物流、冷链物流和医药物流服务。 主要技术内容:组织要求包括经营场地、设施设备配置、信息系统、合同与单据、服务费用 ;服务要求包括电子商务平台要求、电商要求、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要求;作业要求包括仓储作业、收发作业、中转作业、运输作业、末端投递作业、退换货作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