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东风汽车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040 道路车辆装置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6469-1:2009、ISO6469-2:2009,ISO 6469-3:2011。
采标中文名称:电动道路车辆 安全规范。
所有含有B级高压电路的电动汽车。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电动汽车产销量最大的国家,现代电动汽车的特征之一是具有B级高压电,高压电对乘员、部件安全、行车安全以及救援人员具有潜在的伤害风险,针对电动汽车高压电安全的相关统一和规范形势也变得更加突出和重要,世界各国包括国际标准组织也在该领域积极开展研究工作。
根据国际惯例,电动汽车电安全要求作为技术法规存在,在我国,GB/T 18384系列标准作为电动汽车特有的安全要求标准,成为电动汽车产品准入的检验项目,具有强制的属性。
当前,相应采标的ISO正在修订,中国参与的GTR技术法规也在积极推动中,该标准技术内容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因此,为与国际保持协调以及符合国内标准属性的相关要求,建议修订为强制性标准,这将有利于电动汽车高压防护安全技术的进步,并且促进该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本标准适用于含有B级电压驱动电路的电动汽车,其规定了车载可充电储能系统和高压部件的触电防护措施。
可充电储能系统的高压防护措施、整车的高压防护措施均为强制性内容
强制理由:电动汽车相对于传统汽车安全的特殊性在于其高压属性,该属性对驾驶员及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有着较大威胁,为了保证人员安全以及产业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强制实施该标准。同时,国际存在对应的技术法规,其他主要国家也作为法规而强制实施。
本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强制性标准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