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有质量评定的石英晶体振荡器 第4部分:分规范 能力批准》由 TC182(全国频率控制和选择用压电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晨晶电子有限公司 、唐山国芯晶源电子有限公司 、河北远东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 31 电子学 |
| 31.140 频率控制和选择用压电器件与介质器件 |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679-4:1997。
采标中文名称:有质量评定的石英晶体振荡器第4部分:分规范 能力批准。
对于石英晶体振荡器,无论是定制产品还是标准元件,都需要进行质量评定。
而质量评定可以通过能力批准来实现。
为了实现石英晶体振荡器能力批准程序和内容的科学性及可执行性,而且又能和国际标准接轨,为此需要将IEC相关标准转化成我国可执行的国家标准。
该能力批准方法的标准适用于作为定制产品或标准产品的石英晶体振荡器的质量评估。 规定了石英晶体电极质量的检测方法、石英谐振子和封装材料连接质量的检测方法、晶体振荡器内部元件组装质量的检测方法、参数调整质量的检测方法、晶体振荡器封装质量的检测方法、晶体振荡器输出电性能参数的检测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