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消防车 第8部分:高倍泡沫消防车》由 906(国家消防救援局)提出,委托TC113SC4(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车、泵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220 消防 |
| 13.220.10 灭火 |
各类高倍泡沫消防车。
高倍泡沫消防车主要装备高倍数泡沫发生装置和消防水力系统,可以产出发泡倍数大于200倍的高倍数空气泡沫,主要用于覆盖燃烧物表面,使其与空气隔绝,起到灭火和冷却的作用,也可以用于驱散烟雾,适用于扑救地下室、仓库、船舱等封闭或半封闭建筑场所火灾,效果显著。
现行国家标准GB7956-1998中对于高倍泡沫消防车没有提出技术要求,造成了高倍泡沫消防车的设计没有依据,部队采购高倍泡沫消防车没有依据,检验机构的检验和认证没有依据等情况。
由于没有相应的技术要求规范高倍泡沫消防车,无法满足其使用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因此急需修订相关国家标准为企业生产设计产品提供指导,为检验部门检验产品提供依据,为部队选择和使用产品提供参考,指导高倍泡沫消防车的健康发展。
范围:本部分适用于高倍泡沫消防车。 主要技术内容:规定了高倍泡沫消防车的术语和定义、型号、技术要求(包括产品的基本要求、整车要求、底盘改制要求、洗消性能、仪器仪表的要求、取电取气的要求、器材固定和摆放的要求、警报灯具和随车文件、工具及易损件)和试验方法以及检验规则。
强制内容:高倍泡沫消防车的技术要求(包括产品的基本要求、整车要求、底盘改制要求、通信指挥性能、仪器仪表的要求、取电取气的要求、器材固定和摆放的要求、警报灯具和随车文件、工具及易损件)、检验规则和标志。
强制理由:高倍泡沫消防车主要是用来扑灭各类密闭空间火灾或驱散烟雾的特殊用途消防车,其工作应保证安全可靠,而消防车本身是应急使用的安全类产品,因此对于产品的技术要求和操作方法必须加以强制规定和规范。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无冲突,是GB 7956消防系列标准中的一部分。与GB 7956.1-2014共同使用作为高倍泡沫车的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