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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铸造焦炭》由 TC469(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469SC3(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炼焦化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52309-T-46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5-09-25
公示开始日期
2015-06-05
公示截止日期
2015-06-20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75.160.10
75 石油及相关技术
75.160 燃料
75.160.10 固体燃料
归口单位
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炼焦化学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要求淘汰焦炭行业过剩产能。

目前我国焦炭产能约6亿吨,实际需求约4.5亿吨,产能明显过剩。

因此,焦化生产企业也在积极出口焦炭。

2014年,我国焦炭出口856.16万吨,同比增长83.25%,仍然保持较大增长幅度。

铸造焦炭是铸造行业熔铁的专用焦炭,其具备块度大、有足够的抗冲击破碎强度、灰分低、硫分低、反应性低、气孔率小、水分适宜等特点。

我国铸造焦炭生产主要集中在山东、山西、辽宁等几个省份。

随着机械铸造业对铸件质量要求的提高,对铸造焦炭提出越来越高质量的要求。

为推动技术进步,提升我国铸造业水平,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提升大型铸锻件、基础部件、加工辅具、特种原材料等配套产品的技术水平,都取决于有好的铸造焦原料支撑。

GB/T 8729-1988铸造焦炭标准于1988年制定,使用已经有20多年,随着焦炭行业产能过剩及铸造焦炭生产工艺进步及下游铸造行业的发展,急需要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考虑铸造焦炭的块度、硫含量、转鼓强度等技术指标的修订。

新修订的标准将更好的为生产、使用单位提供依据。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铸造焦炭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运输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铸造使用的铸造焦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