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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高温炼焦试验及焦化产品产率评价方法》由 TC469(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469SC3(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炼焦化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鞍山市科翔仪器仪表有限公司辽宁科技大学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52307-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5-09-25
公示开始日期
2015-06-05
公示截止日期
2015-06-20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75.160.10
75 石油及相关技术
75.160 燃料
75.160.10 固体燃料
归口单位
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炼焦化学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要求淘汰焦炭行业过剩产能。

目前我国焦炭产能约6亿吨,实际需求约4.5亿吨,产能明显过剩。

高温炼焦指炼焦煤在隔绝空气条件下加热(900℃以上)、炭化,生成焦炭、煤焦油等产物的过程。

煤焦油是焦化工业的重要产品,其产量约占其原料的3%~4%,煤焦油组成复杂,可进行分离、提纯后加以利用,生产洗油、蒽油等高端煤化工产品。

在生产和科研实践中,高温炼焦试验方法可模拟焦化生产过程,对产出的焦炭进行灰分、硫、焦炭反应性及反应后强度等指标进行测定,预测焦炭质量,指导焦化配煤、炼铁高炉生产。

在目前国内焦炭产能过剩的情况下,企业都在想办法如果降低产能,怎么更好提高焦炭质量、怎么更好提高煤焦油等产品的收率、怎么能更好减少原料成本。

本标准可以有效的指导焦炭生产企业对回收的焦炭、煤焦油等进行分析,计算焦炭、煤焦油、水分等焦化产品的产率,为合理配煤、节约用煤、减少原料成本做科学指导。

本标准的制定将有效指导焦炭生产企业科学减少焦炭产量,提高产品产率,为化解焦炭过剩产能提供技术支撑。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高温炼焦条件、试验程序及产生的冶金焦炭、煤焦油等焦化产品产率评价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炼焦煤按一定升温程序加热到900℃以上的焦化产品产率评定。